有害物質限用指令(縮寫RoHS)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(但並非法律),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,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。
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,分別為:
- 1. 大型家用電器
- 2. 小型家用電器
- 3.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
- 4. 消費性耐久設備
- 5. 照明設備
- 6. 電機與電子工具
- 7. 玩具、休閒與運動設備
- 8. 醫療機器
- 9. 監視、控制設備
- 10. 自動販賣機
上述幾類產品在製造時限制此六項物質的用量:
鉛 | Pb | 0.1% |
汞 | Hg | 0.1% |
鎘 | Cd | 最大允許含量0.01%(100ppm) |
六價鉻 | CrVI | 0.1% |